幸福與否,看的并不是“你處于怎樣的狀態”,而是“你有怎樣的感受”。
只有常懷小感動,人心才會變得柔軟,才會為了已擁有的而努力珍惜,而不是為了未得到的而滿腹抱怨。
學會給予才有收獲,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去經營生活、創造生活,人生自會離幸福越來越近。
本文精選了稻盛先生對此的一些理解和詮釋,希望您品讀完后,能從中受益:
1、感謝是萬能藥,感謝不僅能把自己引向愉悅的境界,同時,也會讓周圍的人快樂起來。
2、所謂“率直之心”并不是別人要你向右轉你就向右轉,并不是盲目順從,而是抱著謙虛的態度,如實承認自己的弱點和不足,然后不惜一切努力奮斗。
3、一個人是否能夠感受到幸福,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心態,而并沒有任何普遍的標準。
4、為他人盡心盡力的行為,不只是對他人有利,最后福報回到自己身上,對自己同樣有利。
一、感謝
禍福如同交織的繩索——壞事好事交替發生,這就是我們的人生。
因此,好也罷,壞也罷,晴天也好,陰天也好,一概懷抱感謝之心。不僅幸運時,即使遭遇災難,也要說聲謝謝,表示感謝。
好歹現在自己還活著,上蒼還讓自己活得好好的,就沖這一點,也該感謝。
-不管身處什么環境,都不能忘記感謝之心
二、直率
如果說感謝之心是幸福的源泉,那么率直之心可以說是進步之母。
每當我意識到自己不管在任何環境狀況當中都能夠確保幸福感時,就不得不認為,所謂幸福,其實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存在。
三、知足
-是否能夠感受到幸福,完全取決于心態
四、利他
1997年9月,我在京都的圓福寺出家,法號“大和”。
原先預定6月剃度,但這時體檢發現了胃癌,緊急動了手術。術后兩個月,雖然身體還沒有完全康復,但在9月7日,我就以置身俗世的方式,皈依了佛門。
從那時起到11月,我在寺廟進行了兩個多月短期的修行。病后初愈,修行相當艱苦,但是,我卻從中獲得了畢生難忘的體驗。
初冬的寒風中,我光頭戴著斗笠,身披藍色袈裟,赤腳穿上草鞋,挨家挨戶在施主門口誦經,懇求施舍。
從未經歷過的托缽化緣,對我來說是痛苦的煎熬。伸出草鞋的腳趾,讓柏油路摩擦滲出了血,忍著疼痛走了半天,身體就像用舊的抹布一樣,破碎萎縮。
盡管如此,我還是跟比我早出家的修行僧一起,連續數小時堅持托缽化緣。
黃昏時分,拖著疲憊的身軀,步履蹣跚地走回寺院的途中,路經一個公園,這時,一位正在打掃公園、身穿工作服的老婦人看見了我們,她一只手拿著掃把,跑著來到我的跟前,很自然地將500日元的硬幣輕輕放進我的化緣袋中。
那一瞬間,一種未曾經驗過的感動貫穿了我的全身,心中充滿了難以名狀的幸福感。
這位婦人看上去不會是生活富裕的人,給一個修行僧500日元的施舍,卻不見她有任何的猶豫,而且沒有一絲的傲氣。
這樣一顆美好的、純凈的心,可以說是我有生65年來從未感受過的。這位婦人自然的慈悲行為,讓我確鑿地體味到了神佛的愛。
把自己的事情擱在一邊,先去關心別人,這種熱心腸的流露——那位婦人的行為雖然只是一件小事,卻顯示了人的思想行為中至善至美的一面。
這種自然的德行,教我懂得了“利他之心”的真髓。
“利他”之心,在佛教就是“與人為善”的慈悲心,在基督教就是愛。再說得樸實一點,就是“為世人、為社會盡力”。
在人生征途中,像我這樣的經營者,還包括在經營企業的過程中,利他是不可或缺的關鍵詞匯。
“利他”這個詞,聽起來似乎有點嚴肅,其實“利他”很平常,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。
比如,想給小孩好吃的東西,想看到妻子開心的笑容,想讓辛苦的父母生活舒適等等。任何行為,只要是出于對周圍人的關愛之心,就已經是利他了。
為家人努力工作,幫助朋友,孝敬父母……這些樸實的、小小的利他行為,久而久之,就會擴展到為社會、為國家、為世界的大范圍的利他。
從這個意義上說,施舍500日元的這位婦人與特瑞莎修女之間,并沒有本質上的差異。
人本來就具備為世人、為社會盡力的好心善意。
據說最近就有許多年輕人,作為志愿者,自己帶著盒飯,赴災區做義工。聽到這些事跡,我強烈地感覺到,利他是人們自然就具備的美好的愿望。
什么時候人的內心會充滿深切、純凈、極致的幸福感呢?
絕不是私利私欲獲得滿足的那一刻,而是利他行為開花結果的時刻。我想許多人會同意這個觀點吧。
而且賢明的人都會發現,為他人盡心盡力的行為,不只是對他人有利,最后福報回到自己身上,對自己同樣有利。